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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犁县科技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《科技进步法》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新版《科技进步法》,促进创新型尉犁建设,7人15日下午,尉犁县科技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《科技进步法》。
学习围绕自主创新、企业主体、科技人才、科研诚信和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展开。全体干部职工对修订后的《科技进步法》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,突出自主创新这条主线,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、方针和战略,强化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措施和规范,为推进全社会科技进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础,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、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。 尉犁县科技局局长宋梅对学习贯彻《科技进步法》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《科技进步法》的重要意义,掌握和理解《科技进步法》的重要内容,把学习《科技进步法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营造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;二是以落实《科技进步法》契机,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。在制定工作思路、今后科技工作中,要以新法的各项规定为准则,指导和推动全县科技事业健康发展,为科技工作提供政策保障;三是切实发挥科技对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。以新版《科技进步法》为指导,实现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应当依靠科学技术,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”的思想转变。在具体工作中,把贯彻落实《科技进步法》与实施“科教兴县”战略有机结合,突出创新,突出服务,争先进位,争创一流,为和谐尉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