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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乡(镇)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》进行检查的通知
各乡(镇)党委、人民政府:
为进一步实施“科教兴县”战略,落实《乡(镇)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》,使我县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根据《关于对全县2007年度党风廉政和纠风、农业和农村工作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平安建设)、党建、精神文明等15项工作进行年终统一检查考核的通知》(尉党办〔2007〕115号)的统一安排,于近日开始对我县科技兴乡(镇)工作进行年度考核,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2007年10月29日-10月31日
二、检查范围:全县9个乡镇
三、检查内容:
年初与各乡镇签订《乡(镇)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》的落实情况。
四、检查方法:由县委统一组织考核,查看科技工作档案。
附件:尉犁县2007年乡(镇)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。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
附件:评分标准
